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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 - 孝质皇帝纪卷第二十_国学经典

作者:admin | 日期: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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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质皇帝纪卷第二十

〔一〕 李贤曰:“历仪:太岁在丁壬,岁德在北宫。太岁在亥卯未,岁刑亦在北宫。故合于干位也。”钱大昕曰:“干位谓北方也。”

〔二〕 见易坤卦。

〔三〕 据范书朱穆传补。

〔四〕 惠栋曰:“五位,谓侯大夫卿公辟也。四候,坎、离、震、兑也。”

  穆意欲言宦官,恐冀漏泄之,然不能已,复附以密记曰:“今年夏,月晕房星,明年又有小厄,当急诛奸臣为天下所怨毒者,以塞天咎。议郎、大夫之位,本以试儒术高行之士,今多非其人;九卿之中,有非任者。”

  穆又荐名士种皓、栾巴等。而其后刘文等谋反事起,有黄龙见沛国,于是冀以穆龙战之言为然,乃请皓为从事中郎,荐巴为议郎,举穆高第为侍御史。

  穆自以冀故吏,数奏记谏曰:“今宦官俱用,水螽为害〔一〕,而京师之费,十倍于前。河内一郡,尝调缣素绮縠才八万余匹,今乃十五万匹。官无见钱,皆出于民;民多流亡,皆虚张户口;户口既少,而无赀者多,当复割剥,公赋重敛。二千石长吏遇民如虏,或卖用田宅,或绝命捶楚,大小无聊,朝不保暮。又有浮游之人,称矫贾贩,不良长吏,望为驱使,令家人诈乘其势。此类交错,不可分别,辄以讬名尊府〔二〕,结怨取讥。昔秦之末,不恤四方,近亲市人,数如此,故以为安稳。一旦瓦解,陈、项并起,至于土崩。近永和之末〔三〕,人有离心,兴徒发使,不复应命,怀粮廪兵,云当向谁〔四〕。幸赖顺烈皇后初政清净,乃获安宁。今民心事势,复更戚戚,困于永和,抚安之急,诚在大将军。先易二千石长吏非其人者,减庐第园池之作,距绝州郡贡献。内以明己,外以解人之厄,今日行之,则今日从矣。”

〔一〕 水,水灾;螽,蝗也。

〔二〕 尊府,指大将军梁冀府也。

〔三〕 永和,顺帝年号,故称近也。

〔四〕 “谁”,蒋本原阙,黄本作 “杂”,误。龙溪精舍本作“谁”,是,故据以补。云当向谁,乃指马勉、徐凤起兵徐扬,时人心浮动,不知所从。

  冀既贪放,而复纳赂遗,承事国家,左右宦者,与之通为奸利,任其子弟宾客,以为刺史、二千石。穆又奏记曰:“大将军内有贵亲之固,外有功业之重,诚不可复枉道散财,以事左右。近臣宦者,选举刑赏,有干典制,辄率公卿诣朝堂,案其罪咎,则改节从训,犹影响也。今反越津逾序,以大事小,以明事闇,从其过言,随其失行。天下之事,受其枉戾,伤损财物,坏乱纲纪。左右近官,并以私情干扰,天下虽大,而民无所容足也。余尚可忍,官位之事,尤不可私,毒害流布,日夜广远。愿大将军省废他事,十刻之间,考案古今官民之极,度数作趣,较然可见。如不早悟,舟中之人,皆敌国也。若以穆轻愚,不信其言,可呼所亲识古今者,请征核其实,不可不诫,惧有后恨。”冀终不悟,报书云:“如此,仆亦无一可也!”其言虽切,然不甚罪也〔一〕。

〔一〕 范书朱穆传“其言”作“穆言”。通鉴则意同袁纪。

  初,大将军商献美人于顺帝,美人姓●〔一〕,字通期。顺帝以归商,商不敢留而出嫁之。冀即遣客盗通期还。会商薨,冀行服于城西庐,常与之居。冀妻孙寿伺冀出,即多从仓头,篡通期归,治掠之,因言当上书告之。冀大恐,顿首请之于寿母,寿亦不得已而止之,遂幽闭通期。冀复私召往来,生子伯玉,匿不敢出。寿知之,使其子河南尹彻灭●氏家〔二〕。冀恐寿害伯玉,常置复壁中,至年十五,冀被诛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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