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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 - 孝章皇帝纪上卷第十一_国学经典

作者:admin | 日期: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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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章皇帝纪上卷第十一

〔四〕 疑“定”上脱“所”字,范书作“先帝诏言”。

    袁宏曰:“夫物有方,事有类。阳者从阳,阴者从阴。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天地人物各以理应矣。故干其一物,是亏其气,所犯弥众,所以寒暑不调,四时失序,盖由斯也。古之哲王,知治化本于天理,陶和在于物类。故导之德礼,威以刑戮,使赏必当功,罚必有罪,然后天地群生,穆然文泰。故斩一木,伤一生,有不得其理,以为治道未尽也,而况百姓之命乎?夫致之也有物,则病之也必深;化之也有由,则穣之也有术。是以炎夏余虐,以成水旱之灾也。尧汤蹔抚,足免黎民之患。由斯观之,自三代以下,刑罚失中,枉死无辜几将半,而欲阴阳和调,水旱以时,其可得乎?若能宽以临民,简以役物,罚惧其滥,虽不能万物调畅,同符在昔,免夫甚泰之灾固远矣。

  三月丙午,隐强侯阴博坐骄溢,胶东侯贾敏坐不孝,皆免为庶人。

  甲寅,山阳、东平地震。诏三公、二千石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夏四月丙戌,诏曰:“盖褒德赏功,兴亡继绝,所以昭孝事亲,以旌善人。故仁不遗德,义不忘劳,先王之令典也。故特进胶东侯〔
贾〕复佐命河北〔一〕,列在元功;卫尉阴兴忠贞爱国,先帝休之。今兴子博、复孙敏顽凶失道,自陷刑以丧爵土,朕甚怜之。其封复子邯为胶东侯,兴子员为隐强侯。”

〔一〕 黄本无“复”字。按全后汉文卷四作“贾复”,依下文“阴兴”例,严校是,故从之。

  秋七月辛亥,诏以上林〔池〕(两)御田赐鳏寡贫穷不能自存者〔一〕。

〔一〕 据范书改。又汉书宣帝纪注引苏林曰:“析木以绳绵连禁□,使人不得往来,律名为□。”应劭曰:“池者,陂池也;□者,禁苑也。” 御,借作□。

  冬十一月,阜陵王延与子男鲂等谋反。延奢泰骄佚,待下严刻。永平中有上书告延谋反者,辞所连及坐死徙者甚众。有司奏诛延,明帝以至亲不忍,徙阜陵王〔一〕。延因以见侵怨望,至是复有告延与子男鲂等谋反者,有司〔奏请〕槛车征延诣廷尉〔二〕,帝不听。诏:“贬延为阜陵侯,赦鲂等罪一切勿治。延在国,谒者一人当监护,不得与吏民通。”

〔一〕 延原为淮阳王。

〔二〕 据范书阜陵质王延传补。

  司空长史江革为五官郎将〔一〕,每朝会,天子常目礼之。时有疾不会,辄令大官送餐醪,恩宠莫与为比。于是京师贵戚卫尉马廖、侍中窦宪等慕其行,各奉书致礼,革畏慎,一无所受,上益善之。

〔一〕 郎将上省一“中”字。

  革字次伯,齐国临淄人也。居家专心于孝养,不为修饰之行,务适亲意而已。尝自为母炊爨,不任妻子。每至岁时,当案比〔一〕,革以母老,不欲劳动,自在辕中挽车,不用牛马。由是邻里称之曰“
江巨孝”。太守尝以礼召之,〔以〕母老不应〔二〕。及母卒,哭泣不绝声,常寝冢庐,服竟,不忍除。太守遣掾释服,固请以为吏。举孝廉,为郎,补楚太仆。月余,自劾去,楚王英驰遣官属追之,遂不肯还,复使中傅赠送,辞不受。既为中郎将,复上书乞骸骨,转谏议大夫。告归,遣子奂诣阙谢病笃。天子思革笃行,诏齐相曰:“谏议大夫江革前以病归,今起居如何?夫孝,百行之(本)冠〔三〕,众善之始也。国家每惟忠孝之士,未尝不及革也。县以见谷千斛赐‘巨孝’,尝以八月长吏存问,致羊一头,酒二斛,〔以厥〕终身〔四〕,以显异行。如有不幸,祠以中牢〔五〕。”由是“ 巨孝”之名,行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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