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员管理制度(精选28篇)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精选28篇)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1
1、校长由教育局委任,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负有全面领导的责任。
2、根据办学目标,每学期开学前要制订好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抓好实施、检查、总结等环节,使学校每年有所进步。
3、要熟悉教职员工的素养、特长,按规定手续任命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每年九月要聘用新学年教学人员和教研组长,决定教职员工岗位及工作量,用人所长。
4、贯彻以教学为中心的治校原则,积极实施,推动教学研究。
(1)每学期组织两次教学研究活动
(2)每学期重点抓一个科研项目。
(3)深入一个教研组,作为工作点。
(4)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并要认真评课。
(5)每学期直接检查一次备课、作业,至少参加两次教务主任召开的教研组长会议。
5、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定期召开行政会议,妥善安排好每一阶段工作,抓好重点。
6、实行分层管理,发挥中层管理人员和年级组长的作用,并做好对干部考核。
7、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对教职员工的奖惩考核。
8、审查年度经费预算,根据部门承包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提高效益。
9、有计划安排好教职员工的学习,提高教职员工教育理论水平和师德水平,把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作为教职员工队伍的基本建设。
10、根据师资目标,有计划调整师资结构,培养选拔骨干教师,妥善安排在职、业余、脱产教师的岗位进修。
11、每学期定期召开家长会或举办家庭教育活动,推进家庭教育活动的'开展。
12、支持教职工代表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工作,尊重教职工代表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和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13、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使教职员工集体福利每年有所改善。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2
1.员工餐时间的规定:上午:9:30-10: 30下午:4:00-5:00;晚餐:10:00-11:00。应准时准点、不得拖延、违者厨师长扣10分、主管厨师扣10分。
2.主管制做员工餐厨师应合理安排食单,经常更换品种、花样、口味。并提前将下周的员工餐食单交于厨师长、经理审核决定。
3.做员工餐的厨师应遵循节约能源、合理运用原材料、不准浪费及禁忌食物的使用原则,按员工就餐标准制作。如有发现浪费及其他问题,厨师长及主管厨师扣10分。
4.制作员工餐过程中,应保质保量,初加工清洗、摘拣原料时,要干净卫生,应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如有发现清洗不净卫生现象,扣主管厨师4-6分。
5.做员工餐的厨师禁用正餐的调味品、色拉油及其他原料,应在规定范围使用调味品,违者主管厨师扣4分。
6.员工餐主管厨师应在所规定原材料、灶具、用具范围使用,如有急用应请示经理、厨师长方可,违者扣主管厨师4分。
7.员工餐制作完毕,必须将其用具、灶具、餐具及区域卫生清理干净归位,违者扣4分。
8.制作员工餐人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干净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勤洗衣帽,违者扣1分。
9.就餐的员工必须排队刷卡进入餐厅,不得一卡多刷、不得用他人的卡刷,不得对任何人提供特殊方便、私免餐费、打人情餐、更不许剩饭倒饭,违者扣2分。《遇特殊情况应请示上级领导》。
10.制作员工餐人员必须服从主管厨师的工作安排,不得拖延或拒绝。如有问题,工作结束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如有违者根据员工守则处罚。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3
一、所有服装、鞋帽、床上用品必须定时清洗,保持整洁。
二、蚊帐必须挂之有形,起床后收起,严禁在上面挂任何饰物。
三、被子不用时,要按四方块叠成形,枕头应放在被子的'靠里位置。
四、鞋子应摆放在鞋架上,鞋头向内,工作鞋与其它鞋分开摆放。
五、毛巾折叠成长方形,摆置在统一的位置,漱口缸、牙刷、牙膏、香皂盒、洗头水、沐浴露等应在规定的位置摆放成一条线。
六、衣物要放置在规定的箱柜里或挂在统一指定位置。
七、个人物品不准放在公共设施上;禁止私自挪动、占用公共物品。
八、禁止男女混住,非经批准不得留宿外人。
九、要爱护公物,损坏东西要赔偿。
十、除值班队员外,队员应在11:00前休息,并保持宿舍安静。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开关、灯泡和使用电炉等。
十二、严禁黄、赌、毒等非法活动,更不得在宿舍打架闹事。
十三、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不得出现长明灯或长流水,必须做到随手关灯、关水阀。
十四、员工在下班时间必须注意自身形象,不得随意外穿背心、短裤及拖鞋等在小区及公共区域走动、打闹或闲逛。
十五、队员外出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十六、宿舍值班员应在11:00前将电视机关闭并锁好门(节假日按管理处安排执行)。
十七、不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场所乱丢、抛垃圾,请将垃圾装袋并扎口,置于指定收集地点分类投放。
十八、全体员工按值日表安排值日,各房间由班长负责督促本班队员搞好个人内务;当天宿舍值班员有义务督促全体队员搞好个人内务,并做好公共卫生的清洁、清扫和检查保持。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4
一、项目主管工作职责:
1、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物业服务的日常保洁管理工作的实施。
2、根据校园各时期的实际状况,提出改进和提高物业服务工作水平的意见措施。
3、对公司和学校双方负责和汇报工作,听取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改进工作。
4、负责召集各部门每月例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关系,就物业服务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若发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岗位职责权限的应立即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5、进行巡视,对保洁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解,每天检查各个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按应急方案制定的措施执行。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应在事后组织相关责任人员总结、学习,分析原因并写出报告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7、统一协调本物业各员工的工作,并检查其工作状况和落实情况,负责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定。
8、负责参与、组织每季的物业管理质量大检查及配合作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的.有关工作。
9、负责项目部内外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处理本物业的相关投诉,并向当事人通报处理意见和结果。
二、保洁服务范围工作细则
1、保洁范围:校领导室、会议室功能房、楼道、走廊、卫生间、操场等公共区域。
2、保洁工作要求:
对上述范围进行清洁、保洁。不间断巡扫,保持无果皮纸屑、无明显痰迹、无污垢、无蜘蛛网,卫生间无尿垢、臭味、无垃圾堆放,无卫生死角。
A、每天对校领导室、会议室进行保洁;
B、做好会议室会前会后清洁卫生,并保洁;
C、楼道每天清扫,不定时进行巡查,保持无可视垃圾,楼梯扶手每周清洗一次,确保校园干净整洁;
D、卫生间、洗涤盆每节课上课后清洗一次,每周对卫生间用药剂进行清洗一次,保持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E、对操场每日清扫,不定时保洁,每周冲洗一次;
F、保持各楼层走廊干净整洁;
G、负责校园内垃圾的清理,日产日清,将垃圾送到垃圾库倾倒;
H、服从管理、服从安排,完成学校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服务人员违规处罚细则
(1)按时上下班制度
A、迟到5分钟内处罚5元,10分钟内罚15元,30分钟内扣罚当天工资,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
B、中途脱岗发现一次扣罚10元,30分钟内扣罚当月工资,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扣罚3天工资。
C、早退一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扣罚20元,1小时以上扣罚当天工
(2)不假不到岗位处罚每次25元,并按旷工处理扣罚三天工资,连续3天(含3天)扣罚当月工资,并辞退。
(3)上班偷工减料,不清扫到位留下死角,发现一次扣罚50元。
(4)办公室组织检查时,达不到标准、不干净、不彻底一次扣罚10元。
(5)保洁服务时由于个人原因损坏物品、公共设施照价赔偿,扣罚10元。
(6)对业主、来访人员的询问、不耐心、用脏话发现一次扣罚50元。
(7)对客户投诉,经查实属实者,按情节轻重处10元—100元罚款。
(8)向业主客户索要小费者,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9)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公司办公室,经同意后方能离岗,否则扣罚半月工资。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创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机密;精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做到大方得体。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店迟到30分钟扣50元,30分钟之后扣100元,早退人员扣100元,旷工面形象;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日当自动离职处理。
四、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许用店面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1次罚款20元,下次再犯则罚款50元。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可在店面内抽烟。不许用店面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1次罚款20元,下次再犯则罚款50元。
五、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六、员工服务态度:
热情接待每位客户(您好!xx手机店)。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
1、脸的基本表情,面对客户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不理不睬。
2、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3、工作后——对本次服务是否满意?麻烦您对我们的服务多提宝贵意见!跟单!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七、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前三位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上钟业绩,拒客一次扣罚30元;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钟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违者扣罚5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6、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八、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甲乙双方签定劳务合同书,合同期最少为一年;
3、合同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4、员工入职后前三个月将不定业绩任务,之后将按公司所定业绩任务完成业绩;
九、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与归还培训费和物杂费;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将当次奖励100元,并在原有底薪上加30工资;
2、未满合同期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培训费和物杂费将予以扣除而作为违约金;
3、未满3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40%,其余部分与物杂费、培训费作为违约金而予以扣除;
十、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矿工3次/月;
2、拒客5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3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十一、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6
为提高工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减少车间的'生产制程不良率,工厂将在每月推出:勤工奖,优秀员工奖,突出奉献奖,优秀管理奖。
奖罚条件:
(1)勤工奖:指当月未发生过迟到早退及请假的。
(2)优秀员工奖:指上班期间未发生过迟到早退,月生产之产品不良情况未发过一次。
(3)突出奉献奖:指及时发现管理及品检未发现的生产问题和可以减少工厂生产本钱的实用方法。
(4)优秀管理奖:指能及时安排并完成生产任务,及时处理工厂的内部问题和客诉问题。
(5)员工上班未按生产平安操作标准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6)员工每次打坏模具及生产的产品不良情况,按情节轻重处以10元以上罚款处理。
(7)员工每天下班前未清扫干净自己工作岗位者罚款10元/次。
(8)所有吸烟人员上班时间到指定吸烟区吸烟,每次吸烟人数不得超过三人,烟头必须熄灭后丢进垃圾桶,下班后厂区内不得随地乱丢垃圾,如有发现罚款5元/次。
(9)车间洗手间、吸烟区、通道楼梯间每天值日人员必须清扫及清理垃圾,凡当天值日人员未清扫者罚款10/次。
以上条款望大家积极配合,以免后续发生错奖错罚的现像。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7
报表回传:
1.所有报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要求、及时回传至公司。
2.报表要求字迹工整、认真,不工整、不仔细的视为未交报表,一次罚款20元。
3、报表有不报者,除处罚责任人外,区域经理附带50%的连带责任。
4、《业务周报表》区域经理、业务主管都要回传,业务主管的《业务周报表》可以没有区域经理签字网络传送。业务代表的《业务周报表》可以直接上报致区域经理。传送《业务周报表》必须体现准确性数字。不报或者报告不清楚的.一张罚款20元。
5、《月度生产计划表》必须按规定时间回传,正负准确率在75%,经过核准后不报或者低于标准的,罚款100元。
6、《进场费》、《堆头陈列费》等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市场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要求,否则不予受理,而且必须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的申请表格,否则不予审批。其他日常的申请如果没有正规表格的用公文审批卡。
7、《竞品动态表》每月25号要求所有业务人员严格上报至公司邮箱,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表者罚款50元,二次双倍罚款,区域经理负50%的连带责任。
10、《月度生产计划》、《单口味统计》每月26号由配送部汇总完交给销售内勤、市场部、销售部、营销总监各一份,每月30号销售部给配送部下准确的下月生产计划。
11、每月15号、30号各区域经理分别上报各市场经销商库存表至总部销售内勤处。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表者罚款50元,二次双倍罚款。
12、凡已经审批的文件,要求区域经理必须留有存档,以便将来进行帐务核销。
13、销售内勤要对所有表格进行编号存档,并负责对报表回传进行落实、追踪。
14、市场部每周一把促销品的库存以及发往各地促销品的汇总以电子版的形式传给区域经理和营销总监,每月5号前市场部要把当月产生的费用详单上报。
出差:
1、区域经理每月出差天数不超过15天,出差要填写《出差计划表》,经销售部长或大区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2、出差业务人员在途中一律不允许逗留(除特殊原因外)不允许游玩,更不允许借机探亲,访友,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作解聘处理。
3、业务人员出差按工作行程计划严格执行,否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销售部长或大区经理说明,同意后方可顺延。
4、业务人员在异地要保证每日8小时工作制充分利用时间进行运作,否则出现一次罚款50―200元。
手机:
1、手机晚10点前不得关机,早7点以后必须开机。
2、月度关机一次扣除当月通讯补贴的10%,关机二次扣除当月通讯补贴的50%,连续停机、关机5次,扣除当月通讯补贴。
3、手机换号要及时汇报公司。
出勤管理:
1、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日8:00―17:30(具体时间可根据各区域情况进行调整)
2、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15分钟内依人资考勤标准一次扣除10元;
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
3、旷工:
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旷工超过3天开除。
4、离岗:工作中发现离岗1次,按旷工1天处理,发现离岗3次被开除
5、请假:在外人员请假需填写假条传至总部内勤处,报给综合部备案,由总经理批准。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维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有序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六)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五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原则,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管理服务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第七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
(一)档案的接收、转递;
(二)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三)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四)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五)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七)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第八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参考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经费数额。
第十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工作力量,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的人员专职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关键核心岗位应当选配中共党员。按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从严管理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激励保障。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档案管理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日常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第十二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规定接收符合条件的人事档案、学生档案,形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并以适当形式明晰与流动人员、存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流动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个人账户;存档单位工作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单位集体账户。
存档单位注销集体账户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配合转递相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或调整为个人账户存档。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主要内容和分类,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鉴别和归档工作。对合格的材料,应当准确分类,逐份编写目录,一般在2个月内归档。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档案材料形成单位。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建设,建立符合流动人员职业发展特点的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材料形成单位、流动人员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多方面收集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获得重大奖项、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等相关材料。注重收集流动人员工作变动中形成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加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联动,积极收集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材料。
流动人员及人事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应当如实、规范填写相关材料,在材料形成1个月内主动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移交。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和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和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存放秩序,改进完善保管方法和技术,提高安全防灾标准。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档案馆建筑有关标准要求建设档案库房,强化库房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档案库房、阅档场所、整理场所、办公场所应当分开。
第十七条 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信息全国共享”的原则,推进省级集中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与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运行平台对接,建立安全、便捷、共享、高效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应用体系。
第十八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相关技术标准推进,保证数字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新技术应用,通过信息交互等方式不断拓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渠道,探索建立以政务数据为支撑的流动人员人事数字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数字档案在利用、转递和保密等方面按照纸质档案相关要求管理。
第四章 接收、转递和服务利用
第十九条 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和服务利用工作,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加大服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和便民化水平。
第二十条 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一)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开具转档手续材料。
(二)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接到转档手续材料后,应当按规定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递。
对不符合转递规定的,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不得转出。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四)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实行告知承诺制。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对照材料目录清单认真审核甄别,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应当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并督促指导流动人员补充相关缺失材料。
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流动人员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五)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档手续材料,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人事档案转档手续材料具有相同的效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可直接办理转档手续。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材料,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死亡5年后,其人事档案按现行渠道移交或保管,对国家和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等人事档案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二十一条 相关单位开展政审考察、选拔录(聘)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表彰奖励、因公出国(境)、社会保险、巡视巡察等工作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提供查阅服务:
(一)查阅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申明查阅理由,如实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
(二)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为中共党员。
(三)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批同意。
(四)查阅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阅。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从严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二十二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归还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认真核对档案材料。
第二十三条 流动人员及其亲属因办理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等事项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可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党组织应当按有关规定为流动人才党员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服务。
第二十五条 不断拓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标准和流程,推进服务规范化和精细化。探索为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的高技能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畅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第二十六条 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服务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及时更新辖区内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目录和办事清单,结合服务内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通过门户网站、咨询服务热线、宣传手册等向社会公开。
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加大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重点单位的宣传力度,提高流动人员和用人单位对档案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科学利用机制,强化与政务数据资源的关联分析和融合利用,加强流动人员数量、结构、分布、流向等数据统计分析和科学预测,为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提供决策参考,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整体效能。
第二十八条 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制度,强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作风建设,落实档案管理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第五章 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相关规定,遵守下列纪律:
(一)严禁篡改、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二)严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涂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三)严禁擅自向外公开、泄露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
(四)严禁丢弃、销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五)严禁为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新建、重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六)严禁违规转递、接收和查(借)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七)严禁出具虚假证明和政审材料;
(八)严禁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拒收或推诿符合规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九)严禁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与其他经营性服务相挂钩;
(十)严禁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
第三十条 加强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和本规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违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违规收取管理服务费等行为纳入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日常监管范围,完善举报投诉查处机制,主动公开举报投诉电话。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本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一条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纠正;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9
1范围
为加强外单位进入运行发电厂、变电站进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外单位的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及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具备法人资格外单位在公司管理的运行发电厂、变电站中承包有关工程的安全管理。外单位进入公司的其它电力生产区域工作可参照执行。
外单位人员参与协助公司部门和班组在发电厂、变电站组织开展的工作,视作公司部门和班组的现场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2.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外单位:是指与运行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3.2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发电厂、变电站的高压室及高压场地、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蓄电池室、电容器及电抗器室、站用变室、接地变室、电缆室及电缆沟。
3.3工程管理部门:公司对基建、大修、技改等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部门。
3.4发、变电运行部门:发、变电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发、变电设备运行的直接责任部门。
4安全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监察部的安全职责:
4.1.1审查外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及备案的工作。
4.1.2审查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
4.1.3审查外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四大措施”。
4.1.4审查外单位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公布备案情况;签发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工作的《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4.1.5对发电厂、变电站内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4.2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4.2.1组织对外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工作。
4.2.2组织与外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4.2.3组织审批对外单位制定的施工方案。
4.2.4工程准备阶段负责对外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4.2.5对外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或监护。
4.3发、变电运行部门的安全职责:
4.3.1核对外单位及人员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公布备案情况。
4.3.2审核会签外单位人员进入变电站办理的工作票,审查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措施。
4.3.3按工作票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4.3.4工作许可前对外单位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3.5对外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或监护。
5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前的有关程序
5.1安全资质审查。
5.1.1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的外单位应经过公司组织的审查备案。
5.1.2外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经发包单位审批,分包单位也必须是公司组织的审查备案单位之一。
5.2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5.2.1施工前,外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5.2.2公司原则上每宗发包工程项目应予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但对于同一外单位承包的经常性维护等项目,可定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5.2.3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必须经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查同意。
5.2.4外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5.3施工方案制定与审批。
5.3.1外单位在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内工作,应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
5.3.2发、变电运行部门审查施工方案中的确保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和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5.3.3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对重大和复杂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应由公司分管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关领导批准。
5.4安全教育培训和有关人员资格认可。
5.4.1外单位施工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等资料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必须得到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5.4.2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等资料必须得到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5.5安全技术交底。工程进场前,工程管理部门对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以及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经三方相关人员确认并签名,各执一份。
5.6在发、变电运行部门办理有关事宜。
5.6.1外单位必须向发、变电运行部门提供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工程管理部门对其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公司安全监察部签发的《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5.6.2发、变电运行部门核对外单位及其施工人员是否符合有关公布备案情况。
5.6.3发、变电运行部门办理工作票会签手续。
5.7其它
5.7.1外单位施工人员应取得进入发电厂、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即《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5.7.2外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发电厂、变电站内留宿,如确需在发电厂、变电站内住宿的,必须经发、变电运行部门和安监部门同意并盖章后方可。
6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6.1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必须持有进入发电厂、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工作。
6.2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后,未取得工作许可前,所有人员必须在发电厂、变电运行部门指定区域等待。
6.3在工作许可前,发、变电运行部门的工作许可人填用《发电厂、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向外单位的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互相签名确认,并履行工作其它相关的许可手续。
6.4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及公司颁布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施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6.5对于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的施工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发变电运行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
6.6对于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发、变电运行部门应派人驻守发电厂、变电站进行安全监督。
6.7以下情况,工程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监护:
6.7.1安全危险性较大工序的施工期间。
6.7.2改变安全技术方案,并使施工安全风险增加的施工期间。
6.7.3因客观因素,大幅压缩工期的施工期间。
6.8以下情况,发、变电运行部门应进行现场监护:
6.8.1带电作业。
6.8.2动火作业。
6.8.3部分停电的110kv施工现场。
6.8.4部分停电的高压室施工现场。
6.8.5在运行中的二次电缆室及电缆沟施工。
6.8.6高压场地起重、吊装设备。
6.8.7高压设备上的油漆。
6.9外单位在每日收工前,应清扫施工现场。工程完成后,不得遗留各种工具、材料、废料和垃圾在工作现场,由发、变电运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工作票离场。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10
一、实施非必需不陪护
医院加强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各病区严格掌握陪护指征,非必需不陪护。
二、陪护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
患者因病情等原因确需陪护人员的,应限定并固定1名作为陪护人员,在核酸检测为阴性结果后发放陪护证。如有增加陪护人员需要应征得病房陪护管理员同意。
三、陪护人员服从病房管理
(一)陪护人员在病房期间服从护理人员管理,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
(二)陪护人员在病房期间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串病区、减少人员接触。
(三)陪护人员应减少外出,如有进出院区楼宇要出示陪护证,并核验安康码。
(四)陪护人员应妥善保管陪护证,随身携带,不得转借。
四、病房设置陪护管理员
病房陪护管理严格落实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护士长承担病区陪护制度具体落实管理责任。各病房护理组设置专职陪护管理员,专门负责本病房陪护管理。主要核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报告、陪护证管理,陪护人员建档立册,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其他管理工作。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维护x名优建材城(以下简称公司)的终端服务形象,本着公司与商户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对商户售后服务人员、市场流动售后服务人员做如下管理要求:
(一)商户自有售后服务人员,需到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在公司备案。
(二)商户售后服务人员:库管人员、物流配送人员、售后安装人员、售后维修人员等
(三)商户售后服务人员须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获得公司上岗证方可上岗(详见流程图):
1、至财务交相关费用:
1、管理费(元/月)
2、押金元整
3、工装费(以公司服装成本价计收)
4、胸卡制作费贰拾元整(20.00)
2、所有费用交财务部后,售后服务人员持管理费、押金、胸卡制作费及工装费凭单到客服售后服务部办理上岗手续,领取工装、上岗证。
(四)商户售后服务人员必须服从我公司的.营运纪律、服务标准、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营业流程,否则不准予以上岗。如其有违纪现象,被处以罚款时应在24小时内将罚款交至公司财务部。
(五)公司与商户双方对售后服务人员、设计师共同负有培训责任,商户对售后服务人员应掌握的产品知识、服务技能等知识培训应做到资料保证、教师保证、时间保证。
售后服务人员上岗手续办理流程
(一)上岗手续办理程序:
1、商户自有售后服务人员上岗手续:
1、售后服务人员持商户介绍信、彩色照片二张,至客服售后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2、售后服务人员持售后部证明至财务缴纳相关款项;
3、凭财务相关费用单据至客服售后服务部办理上岗手续。
2、流动售后服务人员上岗手续:
1、流动售后服务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职称证明、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售后服务部填写申请;
2、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经过客服售后部评估合格后、交齐相关费用持单据到客服总台部办理上岗证;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12
扬州路第一小学租车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
交通法规,造成事故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应积
极参加交通部门召开的安全教育例会和有关活动。
3、驾驶人员对所开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驾驶人员有
病、睡眠不足不得开车。
5、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违规借用造成事故
的由当事人和车辆驾驶员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公司的薪酬分配制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三项基本原则。
第二条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员工薪酬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和工作业绩挂钩。
根据简单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基础上,实行岗位系数工资制,体现以岗选人、以岗定薪、拉开差距、考核升级的原则。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薪酬管理制度与人力资源管理紧密结合,体现能够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人尽其才的作用。
第二章管理规则
第三条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体化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及由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系数工资制。
第四条以工程建设期为时间单位的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聘用的员工的薪酬标准,由项目经理参照社会劳动力价格确定,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备案。
第五条公司年度薪酬发放应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核定的年度薪酬总额以内。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指标,对公司的年度薪酬总额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公司任何部门未经总经理批准发放钱物,均视为越权行为,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员工的薪酬标准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岗位聘用合同时明确,主要根据劳动复杂程度、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薪酬构成
第八条公司员工的薪酬由三个单元构成:基本薪资、岗位薪资、奖金。
第九条薪酬各单元相加为员工实际薪酬。
第十条员工的基本薪酬为岗位对应的基本薪酬基数。
第十一条员工的岗位薪酬为岗位对应的基本薪酬基数×系数×实际出勤天数。
第十二条奖金分为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及其他专项奖金,奖金基数由总经理根据当期的生产经营成效确定。
第十三条设立总经理专项奖,由总经理嘉奖当期为公司生产经营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总经理专项奖总额为当期奖金总额的30%。
员工的奖金为当期奖金基数×系数×出勤天数+总经理专项奖。
试用期内的员工薪酬标准按拟聘用岗位薪酬的60%执行。
第四章特殊情况下的薪酬计发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要,经部门以下领导批准加班加点,可以依据加班加点时间计发加班薪酬。
第十五条加班加点薪酬的计算方法为:
日薪酬=月基本薪酬/21.75天
小时薪酬=月基本薪酬/(月计薪天数×8小时)
第十六条加班加点薪酬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点为本人小时薪酬的150%。休息日加班薪酬为本人薪酬的.200%,节假日加班薪酬为本人薪酬的300%。
第十七条员工依法享受本公司的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期间,不扣发本人薪酬,但不得因为休假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条员工当月请病假、事假,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当月薪酬按实际出勤天数×日薪酬计发。
第十九条员工请病假超过一个月(30天),基本薪酬按75%计发,岗位薪酬、奖金停发;请病假超过六个月基本薪酬按60%计发,请病假超过一年即被认为不能胜任在本公司工作,终止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章薪酬支付
第二十条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10日根据上月的考勤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酬。季度奖、年终奖和其他专项奖金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决定发放时间。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的薪酬不进行公开,由财务部在指定银行设立个人账户,员工的薪酬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转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二条薪酬计发人员及各类公司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酬情况,避免盲目攀比。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十四条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酬总额内扣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薪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签发,于×年××月××日发布,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薪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如有条款修订,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客户管理,明确客户资源归公司所有的原则,促进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与公司发生业务或即将发生业务的客户,即企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直接客户与间接客户,都是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职责
公司营销线客户档案管理由营销中心依据客户类别归属分别总负责;各子公司,销售部经理负责本业务单元客户档案的整理、建立、归档管理并及时上报公司营销中心平台。
第二章档案的内容和建档方法
一、客户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四项资料:
1、客户基础资料。客户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经营管理者、法人、与公司交易时间、企业组织形式、行业、资产等方面。
2、客户特征。服务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针与政策、企业规模(职工人数、销售额等)、经营管理特点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性格描述、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客户消费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消费类型(对象、方式、目的)、客户需求分析简述、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交易条件、以往出现的信用问题等。
二、建立客户档案表。档案分为三类,一是《合作客户档案》,二是《大客户档案》,三是《终端客户档案》,基础内容由各销售部提供。具体内容见《合作客户档案表》、《大客户档案》和《终端客户档案表》表式。
三、建档方法
销售人员接待或拜访客户后,当天登陆客户管理系统填写或录入客户档案交与营销中心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营销中心对客户进行编码。不全面的客户档案,销售人员要进一步了解,每月最少完善一次。如发现客户档案造假或未更新,对相关销售人员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罚款100元起直至开除。
四、客户编码规则
编码用特定格式来标识,方便区分、认识、界定。
第三章保密规定
一、公司客户档案密级为机密级档案,分级管理。公司级档案由营销中心进行管理,公司管理层、营销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查阅,其他人查阅需营销中心总经理批准;业务单元级客户档案由业务单元经理负责管理,其他人查阅需业务单元经理批准;销售人员对职责部分客户档案负责管理,他人查阅需业务单元经理批准。
二、档案的保存
公司档案以客户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营销中心总经理指定专人为系统管理员,每月1日对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三、客户档案的查阅
1、查阅公司的客户档案必须经过审批。填写《档案查阅审批表》,经本业务单元经理签字,营销中心总经理批准后,系统管理员方可让其查阅。
2、未经审批私自查看客户档案,通报批评并处罚1000元,直至开除,公司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之权利;未经审批,擅自将客户档案账号提供给人查阅,通报批评并处罚5000元,直至开除,公司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之权利。
3、档案查阅者必须做到: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抄录、复制。擅自抄录、备份客户档案,每次罚款5000元,并予以开除。
四、销售人员离职后,客户由业务单元经理安排给本业务单元其他销售人员维护,离职人员不得自行转交。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15
一、所有病房实行限制出入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二、进入医院诊疗区域(含急诊、门诊、住院部等区域)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
三、对陪护人员进行管控,陪护人员必须符合无发热、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未经核酸检测及登记不得陪护。
四、陪护人员需持《陪护证》进行陪护。《陪护证》需凭居民身份证到护士站办理。
五、医院对陪护人员实施严格管理,原则上每位住院患者仅限一名陪护,要求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出入病房凭身份证及陪护证,做好“一患一陪一证”。非持证人员或人、证不相符者,不得入院陪护。
六、如您有下列情况之一,请不要来院探视、陪护,并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将信息如实告知医务人员:
1、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现象;
2、近14天来到过疫区及周边地区,或有其他病例报告社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3、近14天内与新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史)有接触史;
4、近14天内曾接触过疫区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5、居住地有聚集性发病的发生。
七、入院时护理人员将会与家属进行沟通解释,为有效预防感染、控制疫情,请您和您的家人配合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防护措施,共同保障生命安全,促进康复。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16
1、在外教来校之初,要对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以及安全保卫制度的教育。
2、协助外籍教师在到达学校的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3、外教的住房由学校统一安排、管理。谨请不要和其他外国留学生或租户合用公寓设施。任何维护请求或对服务、设施、设备或其他住户的行为不满应提交外事办或教研室由其做出公断。居室内的财物、设施如系人为损坏或遗失应按原价赔偿。
4、外教在居室内禁止存放易爆、易燃等危险品,并应注意防盗、防火、防漏电、防煤气泄露,以及人身、财产的安全防范,遇有紧急可疑情况应及时与外教联系人联系,或通知安全保卫部门,非常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
5、访问学校外籍教师应遵循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来校访客登记。外籍教师如果留宿客人(如来访家庭成员或朋友),其住宿问题应与外事办或教研室协商,不得擅自留宿外来访客。
6、出于安全考虑,外教因特殊原因当天不能返回居住地时,应将有关情况通知外事办公室。
7、外教宿舍及周边区域列入学院重点防范范围之一。
8、外教外出离开本市或外出旅游,需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校外事办,如需要将帮助其安排和定票。为了确保外籍教师在受聘期间的安全和健康,(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擅自外出)外籍教师有必要提供出行的详细情况和路线。当然,所有旅客必须遵守政府的登记政策。
9、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允许其公民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外籍教师应尊重这种宗教宽容政策,戒决强迫他人接受劝说别人接受其个人宗教信仰的行为。尽管外籍教师可以完全自由地实践自己的信仰,参加认可的礼拜仪式或去庙宇、教堂、清真寺等处所,但不准传教、传播福音或试图规劝中国公民遵循其信仰或宗教活动。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17
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科直管。
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
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规定。
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接受井口检身。
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好进出井人员的检身、人数及进出井时间等情况,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矿级领导批准私自入井。
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坏井下的安全设施。
7、入井上班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
9、认真履行好工种岗位责任制,服从现场管理。做好并完成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后方能下班,并集体行动。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18
一、办会要求
加强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做好本单位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服务质量,做到周到、严密、高效、得体。
二、办会程序
(一)会前准备工作
1、拟订方案。各分局办公室应根据领导指示和有关文件要求拟订会议方案报有关领导审批。会议方案应考虑: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日程、议程、参会人员范围和人数、会议经费预算等。
2、会议通知。主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报有关领导审定下发。对于时间紧迫、来不及下发通知的,可电话通知有关单位的综合部门或直接通知参会人员,并讲清楚会议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要求。
3、材料准备。由主办单位或相关部门根据会议需要准备会议有关材料,包括领导讲话参考材料、会议事项的相关材料等,根据参会人数印制分装。必要时,主办单位应将有关材料先行下发与会人员酝酿、准备意见或建议。
4、会场布置。
(1)桌椅摆放。根据会议具体情况和领导要求,在没有固定桌椅的会议场所摆放桌椅。如果有设主席台,需要了解在主席台就坐的领导人数并据此摆放,主席台下桌椅的摆放根据具体会议人数而定。不设主席台的座谈会等会议形式,桌椅摆放成“口”字形,如果人数较多,可在领导席的两面和对面增设2—3行桌椅。
(2)制作台卡。各单位可参照目前使用L形透明有机玻璃台卡制作台卡,根据具体会议要求,制作人名台卡或单位名称台卡。制作时一般使用红色打印纸双面打印,切割成卡面大小插入台卡。以台卡内容居于卡面正中为美观。
(3)座位安排。摆放台卡,做好主席台座次安排和与会人员座位安排。与会人员座位安排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顺序,按居中、先左后右进行排序。有固定桌椅的会议室的座位安排参照以上做法。
主办单位需要事先了解应参会人员中实际能够参会的人数,并据此合理安排好座位、摆放台卡,尽量避免开会时会场出现空席。
(4)重大会议经领导同意后,可摆放花木,布置横幅会标,横幅一般为红底白字。
(5)调试好会场的话筒、音响、录音、投影等设备,如果有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还需布置好电插座。
(6)事先搞好会场卫生,落实卫生清理工作。
(二)会中服务工作
1、做好摄影摄像工作。必要时联系办公室落实专业人员进行此项工作。
2、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进行录音。在有录音设备的会议场所应使用录音设备进行录音,在没有录音设备的会议场所可使用录音笔进行录音。
3、落实服务人员,做好茶水供应工作。根据会议具体要求和参会人数,确定供应饮料或热茶。在人数较多的情况下,一般供应饮料,并事先放置在每个座位上。如有供应热茶,应每半小时加1次热茶。
(三)会后整理工作
1、清理会场,主要包括撤下会标横幅、收走台卡等用品、通知有关部门清扫场地等。
2、起草会议纪要、整理领导讲话、编发信息等,根据要求及时制发文件下发。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第三方用户在共享学校内部信息、或访问内部信息系统时的行为,保护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用于内部管理对第三方机构和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的第三方包括学校的其他部门、相关的教育机构、网络监管部门、网络信息的'产品供应商、代维服务商、合作厂商等,制度的执行和责任由与第三方接触的相关部门承担。
第三条第三方合作伙伴在涉及到共享内部信息、或访问内部信息系统时,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在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本管理办法是指导第三方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相关组织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办法,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遵守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做好第三方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来访出入管理
第五条第三方人员进入学校中心机房或相关实验室时,应遵守学校相关安保制度。
第六条接待部门应当建立第三方来访预约制度和接待记录制度。对第三方人员的访问应进行登记,详细登记来访原因、工作单位、出入时间、会见人、目的、有效证件。
第七条第三方人员访问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陪同,不得任其自行走动。
第八条未经特别许可,第三方人员不得在机房、实验室内摄影、拍照。
第九条如因业务需要须向第三方提供含有学校内部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或实物的,接待人应当在获得相应的批准或授权,并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后再行提供,提供时应开具清单请第三方签收。
第四章机房出入管理
第十条除以下情况外,不得引领和允许第三方人员访问机房等重要区域:
1.学校领导批准的参观活动;
2.必要的仪器设备现场安装、维修、调测;
3.第三方因业务需要进入上述区域的其它情形。
第十一条第三方人员访问机房须遵守机房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第三方人员进入计算机房或进行上机操作,须经信息化部门领导或安全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相应登记,记录原因、目的及操作内容,指定专人全程陪同。
第五章网络访问管理
第十三条第三方人员不允许私自连接学校内部网络。如果必要,必须提出申请,征得允许后方可接入。第三方人员连接网络要进行相应登记备案,并签订网络使用安全协议。
第十四条第三方人员如果需要访问网络资源,须提前明确申请要访问资源的类型、范围和方式,以便管理员进行审批,并提供相应的访问权限和访问方法。除了明确授权可以访问的资源以及相应访问方式以外,其他所有资源和资源访问方式都应该理解为禁止的。
第十五条第三方人员操作服务器或网络设备,必须使用临时帐号,使用之后由相应的管理人员及时清除。
第十六条网络信息管理部门有权对第三方人员在内部网络的活动进行检查、审计和监控。
第六章标准维护与解释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部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复核一次,在必要时进行修订,并颁发执行。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信息管理中心。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第三方派驻法院工作人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加强行为规范和约束,将第三方派驻法院工作人员管理纳入法院日常管理体系,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第三方派驻法院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方驻院人员)是指法院购买司法辅助外包项目服务及为法院提供司法辅助服务的第三方公司或机构派驻法院从事司法辅助事务人员。不包括按照《成都市双流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外包管理办法》规定的聘用制工作人员。
第三条第三方驻院人员管理应坚持依法依规、双重管理的要求,第三方驻院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法院规章制度及第三方公司及机构规定。第三方驻院人员需服从法院及第三方公司或机构的“双重管理”,第三方公司或机构履行管理的“第一责任”,对第三方驻院人员进行全程管理。法院履行管理的“属地责任”,协同第三方公司或机构对人员在法院工作期间进行辅助管理。
第二章 法院组织领导及管理职责
第四条为加强对第三方驻院人员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第三方驻院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政治部主任任组长,政治部(督察室)、综合办、审管办(研究室)、行装办、法警大队、立案庭、执行局及相关人员使用部门(以下简称“使用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督察室)。
第五条领导小组协同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做好第三方驻院人员在法院工作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成员单位做好统筹监督管理,使用部门做好对第三方驻院人员在法院工作期间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负“属地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第六条领导小组做好第三方驻院人员管理工作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沟通反馈等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适时召开第三方驻院人员座谈会,听取驻院人员意见建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研究第三方驻院人员相关事项;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第三方公司及机构、我院成员单位情况汇报;每年向院党组专题汇报一次第三方驻院人员工作情况。
第七条成员单位负责以下工作:
(一)政治部(督察室)牵头全院第三方驻院人员的综合性监督管理,修订完善本院第三方驻院人员管理办法,参与第三方驻院人员招聘,联合使用部门进行日常督察,对第三方驻院人员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查处;
(二)审管办(研究室)牵头庭审速录驻院人员的综合性监督管理,负责宣传驻院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执行局负责网络司法拍卖驻院人员的监督管理;
(四)立案庭负责送达驻院人员的监督管理;
(五)法警大队牵头安检驻院人员的综合性监督管理;
(六)综合办负责档案数字化驻院人员的监督管理;
(七)行装办负责科技法庭维护、驻场运维、财务派遣、物业驻院人员的监督管理;
(八)其他部门负责对所在部门的驻院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使用部门对第三方驻院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全员全程”管理,负责以下工作:
(一)指导第三方驻院人员的业务工作,对工作成效、完成质量进行督查检查;
(二)负责加强第三方驻院人员工作纪律、考勤纪律、保密纪律、安全纪律意识等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及时掌握第三方驻院人员情况,密切关注其行为规范、司法礼仪、敬业态度,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
(四)每月向外包公司通报第三方驻院人员考核评定结果(或由牵头部门汇总后统一通报),对第三方驻院人员工作业绩、工作纪律、司法礼仪等情况及时反馈,作为其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安排第三方驻院人员参加我院组织的法纪教育会议;
(六)第三方驻院人员出现离职空缺,应及时与第三方公司及机构进行沟通反馈,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七)针对人员情况变动,应及时更新部门第三方驻院人员情况,报牵头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章第三方公司及机构管理职责
第九条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对第三方驻院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负“主体责任”职责,对第三方驻院人员进行全程管理。应立足服务项目内容,进一步健全管理办法,明晰第三方驻院人员岗位职责、考勤制度、工作纪律、保密及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奖惩制度、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等细则,应加强对人员日常考核管理,规范用工程序。
第十条第三方公司及机构按照我院司法辅助外包项目服务或向我院提供司法辅助服务要求,对第三方驻院人员合理配置,规范用工管理,规避用工风险。
第十一条第三方公司及机构按照服务项目要求,根据我院工作实际需求,严把进人关、择优聘用,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应严格审查派遣至我院的第三方驻院人员信息,需符合我院服务人员岗位条件,对第三方驻院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对身份信息、无犯罪信息、学历信息、廉政承诺、保密协议、业内外行为规范、安全承诺等进行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应及时掌握第三方驻院人员工作情况,公司管理层应定期到法院对第三方驻院人员工作进行检查,与我院使用部门建立常态化反馈机制,对第三方驻院人员加强业绩评价、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法纪法规教育、逗硬日常考核、严格奖励惩处,确保第三方驻院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四条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应针对驻院人员政治面貌等组成情况,加强临时党小组、临时团支部等组织建设,积极参与法院机关党建、机关团建工作。
第四章 第三方驻院人员条件及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第三方驻院人员需求及配置由我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协议内容确定,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第三方驻院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岗位相关的文化程度和经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培训后具备的职业技能,具体标准由我院第三方驻院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第三方公司及机构作出规定;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法律或行业、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第三方驻院人员的岗位职责及范围,由所签订的服务项目协议界定,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第十八条第三方驻院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在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人岗相适应。
第十九条第三方驻院人员应严格遵守第三方公司及机构、法院相关工作纪律和制度,严格保守法院工作秘密,规范业内外道德行为,自觉维护法院良好形象。
第五章退出及惩戒机制
第二十条第三方驻院人员出现以下情况,我院将人员直接退回第三方公司及机构:
(一)连续旷工3次及以上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3次及以上的;
(二)因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或者工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
(三)工作业绩不合格的,或者经我院提出,拒不改正;
(四)违反司法礼仪规定累计2次及以上的;
(五)被我院通报批评或被办事群众投诉累计2次及以上的;
(六)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七)有违法记录的,不宜继续工作的;
(八)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九)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点名通报批评的;
(十)其他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第三方驻院人员出现以下情况,我院将与第三方公司及机构终止服务关系,并视情况追究第三方公司及机构法律责任及要求赔偿:
(一)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入职条件;
(二)严重违反我院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违反行为规范、司法礼仪;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责道德;
(五)业内外品行不端、作风不正、行为不当;
(六)因失职、渎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应当参照本办法要求,细化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我院有服务协议的所有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及驻院人员。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本院负责解释。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21
一、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一些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淡漠,违章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车辆驾驶人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大量存在。
二是道路交通工具构成复杂,给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到20xx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亿余辆,其中,汽车2141万辆、摩托车5037万辆、拖拉机1573万辆、农用运输车1388万辆;还有大量自行车和牛车、马车。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报废车、非法拼装车、'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带来严重威胁。
三是公路安全设施相对滞后,一些险路、危桥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容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全国三级以下公路和等外公路达151公里,占通车里程的86%。
四是道路运输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不重视安全生产,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五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重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不落实,一些执法队伍素质不高,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从管理理念到管理手段、方法、机制等,都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二交通事故给驾驶员本人、家庭、社会带来的损失
著名经济学家米塞尔(michael)早在1988年就曾提出,全世界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为3500亿美元。也就是说,地球上平均每人每年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的经济损失为68.5美元。发展中国家,约占gdp的1%。据报道,20xx年全国各类事故拉下全国gdp近3个百分点。而在我国各类事故中,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各种事故中的第一杀手'在20xx年的各类事故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为78.5%;20xx年这一比例为76.3%。每天约有300人死亡,这相当于每天掉下一架飞机。20xx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0。4万人死亡,56.2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
三、讲一讲为什么要加强安全学习
(1)加强安全学习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2)加强安全学习是压事故,保畅通的需要。
人们常说驾驶员的工作是'手扶方向盘,脚踏鬼门关'。说明次项工作有极大的危险性。统计分析:在20xx年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全国去年因驾驶员违章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6.3%。因此加强驾驶员的安全再教育刻不容缓。20xx年9月5日和20xx年1月15日国务院两次召开的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要将教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坚持以人为本,从源头管理、源头教育入手,逐步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1月8日,*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批示:一、教育到各级、各岗、各户;二、整顿到客运公司、车主、业主、驾驶员;三、检查到起始站及行驶过程;四、处理到责任人。一定要下决心把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压下来!
(3)是维护我们自身利益的需要。尤其是最近有些新的法规出台,和每一个驾驶员息气相关,作为驾驶员都应该了解。掌握了就可以避免不懂法而带来的被动和麻烦。
新的机动车审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达到12分的,还应当进行科目二考试。车辆管理所应当在30日内进行考试。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审验,查验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情况,进行为期1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和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15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综上所述,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是安全生产的需要,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需要,是提高驾驶员法律素质的需要,必须抓紧,抓好。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特点
《道路交通安全法》从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规范,具有以下特点:
(一)突出了以人为本的人权思想。一是,赋予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第47条第1款);二是,保护无交通信号情况下的行人横过道路权。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第47条第2款)。三是强化了对交通弱者的保护。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只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些规定强调了机动车驾驶人尽高度注意义务,防止因疏忽大意、采取措施不当而发生交通事故,同时也与国际上通行的规定一致,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二)追求提高通行效率。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私了''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三)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利用强制保险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是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支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对于尽力挽救伤者生命,体现社会对生命权的`尊重,减少社会矛盾,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由于与机动车行车安全实绩挂钩,实行费率上下浮动,利用经济杠杆控制交通事故的发案,不仅有利于规范保险市场,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交通事故的预防,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了对交警的执法监督。在完善监督制度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设专章共15条做了明确、严厉的规定:一是重视社会监督作用,将对交通管理的执法监督纳入社会的整体监督体系中;二是加强内部的层级间监督和督察监督;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各项制度,并相应设定了法律责任:
(五)提高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不按规定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尤其是超载、超速行驶等严重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罚款5元,处罚明显偏低。综合考虑处罚的惩戒效果、人们的承受能力、与其他法律罚款设定的协调以及全国各地的差异等因素,本法提高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结合大家的工作讲一讲几个重点违章行为
一是酒后驾驶
什么是酒后驾车饮酒对驾驶有何影响酒后驾车是指驾驶员饮用白酒、啤酒、果酒、汽酒等含有酒精的饮料后,在酒精作用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饮酒对驾驶的影响:(1)情绪冲动,神经麻痹,控制力减弱。(2)思考判断力减弱。(3)注意力下降。(4)触觉、视觉下降。(5)记忆力减退。
通常驾驶员从视觉感知前方危险情况到踩下制动踏板的反应时间0.75秒,但饮酒后反应时增大2-3倍。饮酒不能驾车这一点谁都知道。但总有人以身试法,不撞城墙心不死。 '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二是超载。目前有不少客运户惟利是图,忽视交通法规规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见客就拉,能挤则挤,形成超载,客车的整体安全性能遭到破坏,极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成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是超速行驶有的人觉得车技好,车子好,开飚车,有的为了赶时间,快了还快,开飞车,导致视觉障碍,措施不及,造成交通事故。人们常说'十次车祸,九次快。支队有个统计,超速行驶发生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12.41%,占总死亡人数的17.8%,占总受伤人数的15.65%。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是是疲劳驾驶
现在许多驾驶员为了多拉快跑,经常加班加点,有的为了赶时间,星夜兼程。导致疲劳驾驶。什么是疲劳驾驶公安部、交通部有个规定: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就叫疲劳驾驶。疲劳驾驶使驾驶员感觉、听觉、视觉机能下降,注意范围变狭窄和不稳定,捕捉外界信息能力下降。不能正确判断道路上出现各种情况,甚至产生错误判断而发生事故。有一个安全专家做过统计,疲劳状态,人的视觉对颜色的出错率比正常人多50%,而且所用时间相对较长。
五是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这个违章非常严重。交通事故有相当一部分是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造成的,特别是一些农用车撞人、摩托车撞车、撞人的。
六是病车上路
交通运输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事关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对车辆有更高的要求,车辆技术状况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交通安全。现实中,不少车辆破烂不堪,性能低劣,灯光、制动、转向、发动机等主要装置远不符合安全要求。甚至有不少报废车从事客运,很难确保行车安全。现在部分单位和大城市淘汰的二手车'参与营运的情况也不少见。安全法规定: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个好的驾驶员要像战士爱护武器一样爱护汽车,认真做到勤检查、勤修理、勤保养的三勤工作,防患与未然。
六、提几点要求
一是正确认识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什么都要讲经济效益,没有经济效益什么都谈不上。讲效益是对的。但效益的取得一定要在安全的前提下。离开了安全就谈不上效益。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就包含安全原则。目前有不少客运户惟利是图,忽视交通法规规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见客就拉,能挤则挤,形成超载,客车的整体安全性能遭到破坏,极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二是正确认识违章与事故的关系。每一起事故无不是违章的结果。有的驾驶员可能会讲我也经常违章,怎么就没发生事故不是你是老天的儿子,老天罩着你,而是时候未到。大家可能都知道生物学上有一个定律,叫条件反射。物理学上讲,叫量变必然导致质变。你经常违章,就会形成一个心理定式,不管什么情况,就会不自觉地违章。一旦条件成熟就会发生事故。
三是克服驾车中的四种不良心理。一种就是盲目趋利心理。不顾安全,不顾社会秩序,不顾社会公德,见钱眼开,要钱不要命。一种侥幸心理。我经常违章,没被逮到,没发生事故,报着一种侥幸心理违章。一种争强好胜心理。车好、技术好、职位高、社会地位高。一种是从众心理。勿容讳言,当前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还很不高,违章现象很普遍。有的驾驶员觉得自己遵章,而别人不遵章,心理不快活,就像吃了好大的亏。看见别人违章,就跟着违章。没有意识到给人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给人安全就是给自己安全。
四是正确认识文明交通与人的文明素质的关系。我们在座都知道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是建立在诚实守信基石上的。当前全社会都在倡导诚实守信。不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不讲信用。交通不讲信用不仅侵害自己的权益、别人的权利。不要小看走路骑车这样的小事,他能反应出一个人的素质。我们吃够了不首信用的苦!现在大家都抱怨路难行,车难开,事故多,这都是交通不守信用造成的。城市交通秩序混乱行人乱闯乱行因素占到60%,驾驶员违章行车15%;交通事故中行人不守交通信号、乱闯乱行因素占到10%,驾驶员违章行车占到83%。一个经常撞红灯的人,你细心观察他在遵守单位纪律方面做得也不会多好,特别是他一个人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表现的就更为特出。走路骑车不仅反应了一个人的素质,同样也折射出一个地方的人的整体素质,体现出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不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不遵守社会道德。
道路交通是一项社会工程,牵涉到每一个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需要每一个人都从我做起,管好自己的腿、自己的手、自己的车。都来理解交警,支持交警工作,都来宣传交通法规,都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我想,交通事故一定会被压到最底限度,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损失就会减少,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会更安宁。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条 目的:使商场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商场管理水平;
第二条 方式:以商场物业检查标准'为依据,对商场各操作工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由商场和集团考核两部份组成,集团考核主要采取抽查方式;
第三条 实施:每月各商场可在综合考核基础上,从各操作工种岗位中评选出最多a级一名、b级二名、c级三名的优秀员工,上报经集团人事行政部审核后予以公布,并分别给予50、30、20元奖励;
第四条 商场物业主管有权对违反物业检查标准的相关岗位人员进行罚款,罚款等级对应检查标准所列级别。分别为a:20元、b:10元、c:5元,所开具的罚单由主管登记后交所属财务部收取;
第五条 实行对违规违纪连带责任人采取层层加倍扣罚的办法,具体:商场经理查处一次,除扣罚当事人外,加倍扣罚相关物业主管;商场管理部查处一次,则再追加扣罚商场经理;若集团总经理查处一次,商场总监一并受连带扣罚(举例:保安:10元,物业主管:20元、商场经理:40元、商场总监:80元);
第六条凡当月有一次罚款者不参予评选当月优秀员工。
水电工工作检查标准
内容 标准 备注
仪容仪表
1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
2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举止文明
3不袖手或将手放入衣袋、不勾肩搭背
工作态度
1使用规范、文明、礼貌用语
2工作态度端正、有良好职业道德
3办事认真、有较强奉献精神
4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顾客服务
工作纪律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不脱岗旷工
3不在岗位上闲谈、吃东西、嘻笑打闹
4不私下收受商家各种好处
5不无故在商家摊位前逗留
6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不消极怠工
7不在公共场所发生争吵、打斗事件
工作要求1熟练掌控商场管理范围内基本情况,如:商家用电基本情况、商场房屋结构、防盗消防设备、主要通道具体位置、配电房、水泵房等重点位置
2能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
3遵守配电房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4定期或不定期检测配电、水泵房
5开展商场巡场工作并按规定填写'巡场记录'
6保证商场灯箱广告照明正常
7保证商扬内所有电动设备:如电梯、广播设备运行正常
8及时更换商场内已坏照明灯,保证公共通道、过道照明正常
9保证商场内所有电线穿越pvc管
10保证商场内无私接电源、无使用1000w以上电器
11对新入场商家装修用电进行监督、检查
12保证商场所辖区内不漏水、漏电,不出现停水、停电现象
13不用对讲机闲谈并保证对讲机及时充电
14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清场
15不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
16能完成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洁工工作检查标准
内容 标准 备注
仪容仪表
1穿规定工作服、戴规范工作牌上岗
2精神饱满、仪表整洁、不蓬头垢面
3上班时间禁止闲谈、吃东西、打毛线
工作态度
1使用规范、文明、礼貌用语
2工作态度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3办事认真负责,有一定奉献精神
工作纪律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脱岗
3不私下收受商家各种好处
4不无故在商家摊位前逗留
5不私自承接商家装修垃圾的清运
6不用公司垃圾袋为商家装运垃圾
7同事之间不在公众场所发生争吵
8各楼层分工清楚,认真记录并向物业主管上报
9认真交接班、保证不脱班
工作要求
1每天巡场不少于12次
2保证商场停车场、自行车车棚内无杂物、纸屑、油污及积水
3保证停车场通道、人行道内无杂物堆放、无明显泥沙、污垢
4保证排水沟无明显污垢、泥沙,排水畅通无污水
5及时清运垃圾箱,保证无隔夜垃圾,垃圾筒周围无污垢、积水,离垃圾箱2米内无异味
6保证商场内地面无垃圾、油污,通道、过道、楼梯、空场地无明显纸屑、口痰、烟头
7保证商场内通道无挂放拖把、乱置垃圾筐,电梯、楼梯扶手无明显灰尘,电梯两侧无卫生死角
8保证消防栓、灭火器、报警按钮、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处无蜘蛛网、明显痰迹
9若发现有商家乱扔杂物、纸屑、烟头,应及时劝阻并立即清扫
10保证每日午后1:30前商场通道、过道内无饭盒堆放
11保证对商场内外广告、指示牌及灯箱、宣传栏每周清扫不少于1次
12保证各楼层公共门窗、墙面无蜘蛛网、积尘及不规范张贴画报
13保证卫生间无积水、污渍、杂物、尿垢 ,便槽、尿槽无堵塞,同时一楼保洁员须兼顾各出入口及周边清洁
14若发现有外来人员散发资料、摄像或有可疑人员、小商贩、乞丐等闲杂人员在商场内外徘徊,应即时通知保安予以处理
保安工作检查标准
内容 标准 备注
仪容仪表
1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
2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举止文明
3不袖手或将手放入衣袋、不勾肩搭背
工作态度
1使用规范、文明、礼貌用语
2工作态度端正、有良好职业道德
3办事认真、有较强奉献精神
4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顾客服务
工作纪律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不脱岗旷工
3不在岗位上闲谈、吃东西、嘻笑打闹
4不私下收受商家各种好处
5不无故在商家摊位前逗留
6保守内部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发生争吵、打斗事件
工作要求
1熟练掌控商场管理范围内基本情况,如:商家基本情况、商场房屋结构、防盗消防设备、主要通道具体位置、配电房、水泵房等重点位置
2能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具备一定分析、处理问题能力
3保证正常交接班、停车场保安须按规定填写'工作日志'
4每日须进行商场巡场,同时保安须按规定填写'巡场记录'
5不用对讲机闲谈并保证对讲机及时充电
6每日清场后保证无无关人员滞留,同时公共门窗、卷帘门必须关好
7商场清场后半小时内必须进行复查,若商家加班应有保安在场
8不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
9能完成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商场广播员工作检查标准
内容 标准 备注
仪容仪表
1穿规定工作服、戴规范工作牌上岗
2精神饱满、仪表整洁、不蓬头垢面
3上班时间禁止闲谈、吃东西、打毛线
工作态度
1使用规范、文明、礼貌用语
2工作态度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3办事认真负责,有一定奉献精神
工作纪律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脱岗
3不私下收受商家各种好处
工作要求
1播音前须先预习,熟悉广播稿后方可播音并保证广播流畅
2不擅自广播、传达错误信息,不播放不文明、不健康的内容
3播放音乐应以能听清为宜,不应影响商家正常经营营业
4应配合公司促销重点,收集商家有关促销活动的广播稿上报后予以播放
5不无故停止广播,遇重要事宜须重复播放相关内容
6保证严格遵守商场固定播音时间
7保证不带无关人员进入播音室
8不无故请人代播,遇特殊情况须请示上级批准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对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控制,为公司员工提供清洁卫生、清新优雅的工作环境。
第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作业控制。
第3条职责
(1)绿化主管
①负责确定绿化项目与标准。
②对绿化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绿化工作整改。
③制定绿化标准以及相关规定、办法。
④进行人员分配以及工作安排,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⑤根据作业频率,负责日检工作,并对员工进行综合考核,做好有关记录,认真做好绿化养护日记,并定期向部门经理报告。
⑥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纠正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现象。
⑦负责进行绿化班员工的岗位培训工作,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操作培训。
(2)绿化班人员
①负责花草树木的浇水、施肥、除草、治虫防病、修剪整形、防护等工作。
②对破坏绿化者,要及时劝阻、教育,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③及时处理枯枝落叶,清理现场。
④妥善保管、使用各种工具和肥料、药品等。
第二章绿化工作人员管理细则
第1条遵纪守法,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2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第3条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第4条讲文明,有礼貌,服从领导,团结同事。
第5条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第6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的'事。
第7条不准擅自拿用公司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第三章绿化工作管理细则
第1条绿化服务的责任范围
绿化人员的绿化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河北艺校”)对第三方人员的管理、有效防范第三方人员进入河北艺校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长期或临时进入河北艺校工作的非河北艺校员工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三章定义和风险
第三条本制度所描述的第三方人员包括来自软件开发商、产品供应商、系统集成商、设备维护商和服务提供商等非河北艺校人员。第三方人员分为临时第三方人员和长期第三方人员。
第四条临时第三方人员指因业务洽谈、技术交流、提供短期和不频繁的技术支持服务而临时来访的第三方人员。
第五条长期第三方人员指因从事合作开发、参与项目工程、提供技术支持或顾问服务,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在河北艺校内部办公的第三方人员。
第六条第三方人员的访问方式包括现场访问和远程网络访问。
第七条接待人是指河北艺校相关部门派出的,负责接待和管理第三方人员的员工。
第八条信息安全执行小组负责组织相关管理员定期评估第三方人员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至少每季度评估一次。必须防范第三方人员带来的以下信息安全风险:
1、第三方人员的物理访问带来的设备、资料丢失。
2、第三方人员的误操作导致各种软硬件故障。
3、第三方人员导致的资料、信息外传泄密。
4、第三方人员对计算机系统的滥用和越权访问。
5、第三方人员给计算机系统、软件留下后门。
6、第三方人员对计算机系统的恶意攻击。
第四章进出安全管理
第九条临时第三方人员进入河北艺校时,必须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流程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十条长期第三方人员,在其所在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后,由接待人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流程代为申请临时出入证。第三方人员服务期结束或人员更换前,应及时收回临时出入证。
第十一条接待人应向第三方人员告知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则,不应透露与第三方人员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任其任意走动和未经允许使用计算机设备。
第十二条长期第三方人员工作完成后,由河北艺校组织相关人员对第三方人员的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
第十三条除预定的工作内容外,接待人员不得为第三方人员安排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对接待人员的接待工作,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其他人员有责任进行监督。
第五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五条第三方人员必须签署安全保密协议后才能进场工作。
第十六条在确认已与河北艺校签署有效的保密协议的情况下,第三方人员如因业务需要查阅河北艺校资料、文件、实物和访问信息系统,必须获得相关负责人批准并详细登记。提供资料时应由河北艺校开具清单请第三方人员签收,签收清单由资料提供部门妥善保存。
第十七条未经批准,禁止第三方人员携带移动设备或移动存储介质进入河北艺校,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在接待人的监控下使用。
第十八条未经许可,第三方人员不得在办公区域和机房内摄影、拍照。摄影和拍照内容要经过主管领导许可和接待人确认。接待人需要对拍摄内容审核。
第十九条禁止第三方人员试图了解和查阅与工作无关的河北艺校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第三方人员必须遵守与河北艺校签订的保密协议,严禁向任何人员透露河北艺校内部敏感信息。
第六章安全操作管理
第二十一条未经批准禁止第三方人员携带的计算机接入河北艺校内部网络。
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人员如业务需要必须接入河北艺校内部网络的,必须由网络管理员为其分配固定IP以便进行管理,并报安全管理员审核并备案。
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人员开发测试环境只能连接测试网,且必需采用防火墙进行有效隔离,严禁接入信息系统实际运行环境。确需在线测试的项目,应上报信息安全执行小组批准,由安全管理员进行备案,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选择适当的时间进行。
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人员如因维护工作而需要远程访问,必须报信息安全管理小组审核、批准,由安全管理员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并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远程网络访问结束后,应马上切断外部连接,检查服务器状态是否正常,确认后开启应用。
第二十五条未经授权禁止第三方人员直接对网络设备和主机进行操作,第三方人员可以协助(如口述操作过程)相关管理或操作人员完成所需操作。
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人员在机房内的所有工作情况,都必需说明该工作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并由接待人确认后才能操作。接待人必须对第三方人员的操作进行全程监控,记录第三方人员的操作内容,操作完成后由第三方人员和接待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接待人员对第三方人员的所有行为负责。
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人员更换硬件设备前需向接待人员指出硬件损坏的证据,由接待人员上报信息安全执行小组批准,由信息系统相关管理员对设备的信息备份及相应的处理后,方可进行更换。
第二十八条需要采用必要的设备和手段(如防火墙、IDS等设备。认证、审计等手段)对第三方人员的各种操作进行有效的监控和限制。信息安全执行小组需要不定期对第三方人员的行为进行抽查,确保河北艺校信息安全。
第七章相关文件
第二十九条与本制度相关的其他文件及表单包括:
1、《安全运维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2、《员工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信息安全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4、《培训及教育管理制度》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第三十二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每年统一检查和评估本制度,并做出适当更新。在业务环境和安全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也将对本制度进行检查和更新。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25
本《加油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加油卡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司车辆燃油的合理消费,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制度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加油卡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2.加油卡的使用规定
3.加油卡的'充值与财务管理
4.加油卡的监控与审计
5.违规行为的处理
内容概述:
1.申请与审批:规定员工如何申请加油卡,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
2.使用规定:详细说明加油卡的适用范围,如仅限公司车辆使用,禁止私人用途。
3.充值与财务:设定充值额度,规定报销流程,确保财务透明。
4.监控与审计:设立监控机制,定期进行审计,防止滥用。
5.违规处理:设定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对应的处罚措施。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26
1、目的与范围
1.1为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规范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安全要求做出了规定。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
2、总则
2.1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是指: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o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c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l,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厂内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2.1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
3、职责
3.1安全监察室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1)负责对特种设备选购、安装、使用、修理(保养)、改造、检验、注册、报废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与检查;
2)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3)负责特种设备登记注册的申报、查验和发放工作,建立并完善公司特种设备档案;
3.2设备动力部是特种设备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维修保养、改造、报废,负责指导操作者正确使用和保养特种设备。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特种设备档案。
3.3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1)组织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定期检查和抽查;
2)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取证培训和复训教育;
3)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设备点检、保养。
4、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选购
4.1采购特种设备及其涉及安全性能的元、附、配件时,必须选择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等法定资格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采购者应对所购产品的安全质量负责。
4.2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4.3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防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设备须随机附带产品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检验质量监督证明及有关技术资料。
5、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与改造
5.1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和委托性维保工作由安全监察室进行安全资格验证。未通过安全资格验证的单位,禁止在公司内承接各类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和委托性维保工作。
5.2特种设备在安装前由安全监察室负责对特种设备安装承揽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验证后报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进行特种设备的安装。
5.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施工过程中,使用单位应检查并掌握工程安全质量状况。
5.4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出具真实反映施工质量的安装(修理、改造)质量证明书或工程自检合格报告书,由安全监察室组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性检验,做出检验结论,经验收合格后转入固定资产,方可投入使用。
5.5建设项目中的特种设备安装完工后,在总项目未完成前,因生产急需使用的,由使用单位向研发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由研发中心办公室及时组织安装、使用单位及安全监察室进行预验收,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方可转入固定资产投人使用,并纳入日常管理。
6、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
6.1各部门、分厂必须指定相应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及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6.2设备动力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3各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常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技术特性。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凋控装置应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各有特种设备单位的设备管理员负责对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操作人员要按规程操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安全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
6.4设备动力部每年12月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安全技术状态普查及专业安全检查,分析、统计普查结果并按时上报安技部。
6.5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与报废
6.5.1新装、移装的特种设备经检验、验收合格后,由安全监察室统一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注册手续。锅炉、压力容器完成注册后,核发《使用登记证》;其他特种设备完成注册后,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对厂内机动车辆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照))。
6.5.2特种设备达到报废标准则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报废注销申报表》,由安全监察室办理特种设备的注销手续。厂内机动车辆报废后,使用单位应将车辆牌照交还安全监察室。
7、定期检验
7.1安全监察室负责组织、申报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工作,各单位应积极配合。
7.2对于检验中的不符合相,由设备动力部或各所属单位进行整改,安全监察室负责初步验证,然后由检验单位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7.3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周期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27
外来人口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和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规范和管理来自非本地的员工,确保他们在企业内部的工作生活有序进行,同时也维护企业内部的稳定和效率。
内容概述:
1.登记制度:对外来员工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包括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等。
2.培训与教育:为外来员工提供必要的入职培训和企业文化教育。
3.工作许可与签证:确保外来员工拥有合法的工作许可和居住证件。
4.福利待遇:明确外来员工的薪酬、福利和假期政策。
5.住宿与生活支持:提供或协助解决外来员工的住宿问题,提供必要的生活指导。
6.行为准则:制定并执行对外来员工的行为规范。
7.纠纷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渠道处理外来员工可能遇到的`问题和纠纷。
8.安全与健康:确保外来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管理,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健康保障。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篇28
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
3、责任者:
生产部、安全科、办公室、特殊作业人员。
4、程序
4.1本制度适用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
4.1.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4.1.2锅炉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
4.1.3起重机械作业;
4.1.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4.1.5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作业;
4.1.6制冷作业;
4.1.7液化气充装作业。
4.2公司办公室主管本企业特种作业的劳动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质量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协助工作。
4.3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工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4.4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统一印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4.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吊销其“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4.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劳动保护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
4.7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安全部门根据情节有权对其进行扣证处理,并记入“操作证”内;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并追究责任。
4.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企业主管厂长同意。
4.9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如涉及需办理相关许可证的作业,则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